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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医保局印发消化系统和疝、甲乳类立项指南,各地检查手术费即将调整
发布时间: 2025-08-25     来源: MedTrend医趋势

国家癌症中心数据显示,我国消化道疾病发病率逐年攀升,胃癌、结直肠癌等消化道肿瘤位列癌症发病率前5位,相关疾病的规范治疗更加重要。

8月21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与《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旨在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诊疗质量、提升计价收费规范性。 

主要优化措施包括: 

1、规范整合现行项目,推动标准化收费

背景:消化系统器官多、技术复杂,原有诊疗项目分散(如消化道压力测定分为多项)。

具体措施:将肛门直肠测压、食管测压、24小时胃肠压力监测、奥迪氏括约肌压力测定、胃幽门十二指肠压力测定等分散项目,整合为统一的 “消化道压力测定费”。

规则:统一计价单位为“项”,明确“同一入路同一时间操作仅计费一次”,保留技术内涵的同时提升兼容性。

2、力减计费争议,让收费更透明

背景:我国消化道疾病发病率逐年攀升,胃癌、结直肠癌等位列癌症发病率前 5 位,淋巴结清扫作为重要治疗手段,以往因与其他操作同时进行易引发收费争议。

具体措施:将淋巴结清扫单独列出计费,明确 “恶性肿瘤扩大根治性切除” 指联合多脏器切除,不含淋巴结清扫。

示例:结肠癌肝转移患者治疗可收取 “结肠部分切除费+恶性肿瘤扩大根治性切除(加收)+腹部淋巴结清扫费”,层次分明。

3、区分手术难度,充分体现临床价值

核心逻辑:构建 “常规-复杂” 分类计价体系,对应手术难度层级。

比如,将巨大疝(疝环>12cm)、嵌顿坏死、合并腹水、复发疝、多发疝及边缘性腹壁疝等技术难度较大的情形纳入“复杂疝修补费”,以充分体现临床价值。

常规与复杂分类收费模式突破了传统单一定价局限,也给技术兼容预留了更多接口,实现临床技术进步与价格体系的动态适配。

比如,在《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包含了内窥镜检查类和内镜下微创手术类收费。
内窥镜检查类项目

计价单位:多以“次”为单位,单次入路检查经过多个部位时,以最终到达的部位计费1次(如胃镜同时检查食管和胃,仅按“上消化道内镜检查”计费1次)。

加收项逻辑:同一检查因技术复杂度差异设置加收项(如“双气囊小肠镜”较常规内镜操作难度更高,需额外加价),具体加价标准由省级医保局制定。

价格构成:涵盖设备准备、体位摆放、入镜、观察、图像采集、撤镜、处理用物等全流程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如内镜消毒、一次性耗材),基本耗材不另行收费。

内镜下微创手术类项目

与内镜检查的关联性:消化内科内镜治疗项目需单独收取对应内镜检查费(如“无创消化道息肉去除费”+“上消化道内镜检查费 (常规)”);普通外科手术中使用内镜的项目(如腹腔镜辅助胃肠手术),价格已包含内镜成本,不再单独收费。

计费限制:同一治疗位置行多种治疗方式(如先止血后切除)仅收1次费用;针对同一目的,从常规治疗转为特殊治疗(如从药物止血转为电凝止血),按“特殊治疗”收费。

价格构成:涵盖设备准备、镜下操作、创面处理、处理用物等步骤的人力和物质消耗,基本耗材(如圈套器、止血夹)计入价格,非基本耗材(如特殊支架)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

此外,6周岁及以下儿童接受内镜下微创手术(如息肉去除、病变切除),可按地方规定加收费用(手术类项目适用)。医疗机构若对现有内镜技术进行改良(如新型内镜设备),可通过“现有项目兼容”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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