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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年底各省集采药品达450种
发布时间: 2023-03-03     来源: 第一药店财智

3月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整理 | 阿巽

01
发挥上海、广东等地牵头作用

《通知》指出,要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并落地实施,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

指导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牵头开展联盟接续采购,鼓励同一品种由多家企业中选,促进价差公允合理,并统一采购周期。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持续挤压价格水分,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低的品种,经充分竞争后形成新的中选价格。

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省级药品集采重点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集采的“空白”品种集采,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

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通知》要求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品,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继续探索体外诊断试剂集采,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

落实《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四川等6省(市)要做好首发价格受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等工作。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5个国家试点城市要监测首轮调价运行情况,持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02
集采累计降费超4000亿元

据了解,在今年1月12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公布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2022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第七批药品集采平均降价48%,脊柱类耗材集采产品平均降价84%,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惠及超1000万患者。

以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为例,每粒平均价格从108元下降到18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降血压领域,首次纳入缓控释剂型,硝苯地平控释片降价58%,美托洛尔缓释片降价53%,高血压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据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在2月25日答记者问时介绍,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国家组织集采7批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3批4类耗材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使用集采品种高质量药品的患者比例从50%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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