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召开的普享药协会 GRx+Biosims 会议的一场闭幕小结会议上,来自美国 FDA 和行业的人员讨论了复杂仿制药的批准后变更问题。
FDA 提供的 GDUFA II 年统计数据显示,略高于 74% 的需事先批准补充申请(PAS)和近 94% 的生效变更(CBE)-30补充申请在首轮获得批准。尽管这些统计数据中的大部分可能针对的是非复杂产品,但考虑到在不久之前行业的主要痛点之一是补充申请,尤其是 PAS 的可预测性,这些统计数据仍然相当引人注目。这表明,如果有适当的资源并且分配到行业关心的领域,FDA 能够对审评流程进行适当的改进,并将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针对复杂仿制药的批准后变更,来自行业的代表提出迫切需要多份新指南以及针对非复杂产品的旧指南的更新。FDA 发布的与批准后变更相关的 8 份指南中有 4 篇科追溯到上世纪 90 年代,迫切需要更新。同时,现有指南也存在矛盾之处。
Apotex 法规事务全球总监 Michael Balon 表示,“目前的监管指南并未提供有关复杂仿制药批准后变更的数据要求和监管申报类别的完整细节。”例如,FDA 现有的一系列批准后指南并未涉及计量吸入器(MDI)、干粉吸入器(DPI)的转移和放大生产,也未涉及此类产品的成分变更。
Teva 北美仿制药法规事务副总裁 Janet Vaughn 表示,FDA 还需要更新他们关于非复杂产品批准后变更的指南。她指出,1995 年发布的工艺放大和批准后变更(SUPAC)指南已有近 30 年历史,而随后的针对已获批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变更的指南于 2004 年发布。Vaughn 补充指出,虽然 ICH Q12 关于批准后变更的指南“有帮助”,但应用有限,因为其没有与 FDA 关于批准后变更的指南相协调。
FDA 官员告诉与会者,企业可以通过仿制药使用者付费(GDUFA)III 承诺函中概述的受控函(CC)途径提交批准后变更问题。但 Vaughn 表示,“提交受控函并不总是对企业有利。”
Vaughn 认为,业界更愿意有一个指南来解决复杂仿制药的特定变更。例如,尽管透皮产品已经上市“相当长一段时间”,但缺少针对这些产品批准后变更的具体指南。
作者:识林-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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