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于5月13日发布并生效MAPP 5017.2 Rev.2《基于临床相关性评估NDA、ANDA和BLA质量标准中的杂质可接受标准》,取代2020年5月1日的Rev.1,时隔六年迎来全面更新。文件标题由旧版“建立(Establishing)杂质可接受标准”更新为“评估(Assessing)杂质可接受标准”,修订内容从多个细节维度强化了FDA对药品杂质控制的技术审评框架。
MAPP 5017.2的特别之处在于强调杂质的临床相关性,对于新药开发和审评尤为重要。MAPP(政策程序手册)作为内部规范文件,通常用于指导审评员,但换个角度也是在向药企提要求,具有相当参考价值。
下文仅为部分修订内容概要,建议读者细读原文。
总杂质限度计算纳入非特定杂质
“政策”章节第2.1条中对总杂质(total impurities)限度的计算方法作出重要调整。旧文规定总杂质可接受标准“通常不应超过各特定杂质(已鉴定和未鉴定)可接受标准的总和”;新文在此基础上增加“以及非特定杂质(and unspecified impurities)”表述,将非特定杂质纳入总杂质可接受标准的计算范围。
生物制品的可疑杂质需考察其潜在临床影响
生物技术和复杂产品可能存在与稳定性、效价或潜在不良临床效应关系不明确的杂质。
对于杂质来源的表述,旧文仅指出杂质在现有技术下无法被充分表征或缺乏临床影响数据,新文增加了第三种情况,即“生产工艺不允许对杂质进行分离和评估”。这一补充拓宽了对复杂产品中杂质来源不确定性的认知范围。
对于控制策略:旧文只提“可更多考虑生产工艺能力”,属于指导性、较为宽松的建议。新版则明确要求“应进行基于风险的评估,同时考虑潜在临床影响和生产工艺能力”,要求审评员开展双维度评估,也相当于对申请人提出了要求。
强调亚硝胺控制,指向两篇新指南
新文“政策”章节新增第4条,阐述亚硝胺(Nitrosamines)杂质的控制要求。原文指出,小分子亚硝胺和亚硝胺药物物质相关杂质(Nitrosamine Drug Substance-Related Impurities,NDSRIs)可能缺乏致癌性和致突变性研究数据,难以确定可接受摄入量(Acceptable Intake,AI)限值。生产商和申请人可采用预测致癌效力分类方法(carcinogenic potency categorization approach),基于NDSRIs的结构特征生成推荐的AI限值,并应参照2024年9月发布的《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的控制》(Control of Nitrosamine Impurities in Human Drugs)及2023年8月发布的《亚硝胺药物成分相关杂质的推荐可接受摄入量限度》(Recommended Acceptable Intake Limits for Nitrosamine Drug Substance-Related Impurities)等指南文件确定具体限值。
药典标准的接受存在前提条件
“程序”章节第2.2.3条关于药典标准适用性的规定中,新文收紧了药典杂质可接受标准的采纳条件。旧文仅要求“未发现明显风险(如警示结构)”即可接受药典中的杂质限值,而新文要求审评员在判断药典标准“通常可接受”之前,需评估(1)NDA中的非临床和临床数据,或(2)具有相同最大日剂量(Maximum Daily Dose,MDD)的已批准药品(如RLD或其他已获批的相同药物申请)。
第2.2.5条为新增条款,规定对于ANDA关联的药物主文件(Drug Master File,DMF)中提交的原料药,USP各论或其他药典各论中已知特定杂质的可接受标准对于DMF而言是可接受的。其关联制剂的审评人员将评估原料药杂质水平是否合适。
质量审评员应尽早咨询毒理审评员
“职责”章节新增药品质量审评员职责条款,明确审评员应评估与原料药相关的关键质量属性(Critical Quality Attributes,CQA),包括杂质可接受标准,确保药品关键质量属性基于临床相关性得到适当识别和充分控制。
第1.3.1条新增时限要求:药品质量审评员应在审评周期尽早(不迟于审评周期中期,mid-cycle review)通知毒理审评员或发起咨询,以便毒理审评员在必要时要求申请人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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