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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差比价,红黄标作价,低价豁免,挂网共识如何重置采购格局
发布时间: 2025-04-29     来源: 医药经济报

日前,河北牵头组织全国医保部门培训,主要内容是确定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为进一步推动省级药品挂网协同规范,经河北、浙江、广东、贵州、新疆等五省(区)倡议,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各省医保局就完善挂网规则形成共识。这将有力推动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促进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

明确产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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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各省医药采购平台独立运行,数据并未互通,部分企业利用信息壁垒在不同省份以悬殊价格挂网,导致区域间药价差异显著,甚至出现同药品价差超过10倍的现象,破坏了市场竞争公平性。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铤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同一通用名不同药品之间价差过大,容易滋生医疗腐败问题。

为此,国家医保局在2024年组织开展“四同药品”(即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厂家药品)价格治理,运用统计方法测算形成该产品具有代表性的价格水平,引导企业主动纠正、下调挂网价格。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透露“四同药品”价格治理目标已基本实现,总计规范了2.7万余个药品品规的价格。

但其中的不足之处随之显现,赵铤表示,不同省份的“四同药品”价格治理机制不一,尤其是差比价计算方式不同,使企业的药品价格总是遵循最低价原则,进入“死亡螺旋”。“即某省参照其他省份最低价治理时,由于差比价计算方式不同会出现价格新低,而该价格又被其他省份借鉴,导致循环往复降价。”

业内政策专家夏文萱也坦言,各省带量采购对现行差比价的理解不一,缺乏规范性。“这就增加了生产经营企业成本,造成资源浪费。”

事实上,国家医保局自2022年起就在研究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机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挂网和交易规则,加强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解决各省药品挂网政策碎片化、规则差异化的问题。全国统一规则,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缩小区域价差。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员仲崇明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即将出台的挂网共识解密了药品挂网的更多细节,给予产业更明晰的结果预期。“这些调整体现了医保部门支持市场合理诉求和企业发展的决心,旨在构建更加透明且公正公平的市场体系。”

部分细则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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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业界关注的差比价问题,本次讨论的挂网共识做了细致规定,如口服制剂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换算,注射剂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处理,膏剂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则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的装量差比价换算。

对于不同渠道间的差价比价关系,挂网共识也加以明确,要求企业申报挂网价格原则上应与当地社会药店零售价格和互联网售药平台“即时达”价格保持相当。这显然是融入了地方探索的经验,夏文萱指出,浙江在部分药品挂网规则中已经明确采集院外价格,如果不符合相关价格要求,则不给予挂网。

在赵铤看来,最低价的1.8倍黄标或3倍红标机制,给医疗机构制定采购规则,意味着大量高价药在医院将不能销售。“红标和黄标的作价机制客观上起到了医保支付价的作用。”

此外,挂网共识还明确,低于0.2元/粒的口服药、低于1元/支的注射液免于价格治理。赵铤指出,低价豁免机制肯定了部分传统普药的临床和市场地位,为同种药品的低价药代替高价药留下空间。

挂网共识的成稿,标志着我国药价治理从区域探索向全国统一规则迈出关键一步,企业要引起足够重视。仲崇明建议企业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学透挂网共识,用好规则,维护权益并遵守纪律;二是从挂网共识向前看,推动目前共识仍无法解决的碎片化问题,将其融入共识更新中;三是针对共识的矛盾点,从真实世界数据和证据、卫生经济方面,向医保部门反馈意见。

赵铤则建议企业审视自家药品的挂网价格,确保其处于绿色区间,珍惜获得低价豁免产品的市场地位。“获得低价豁免、有治疗作用的指南产品或临床路径产品,要奉行长期主义,培养品牌,抓质量,做好服务,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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