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河南省政府下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通知》,河南省将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
《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在各地医改中,包括近期热门的三明医改,严禁将医务人员的工资资金与药品挂钩,这是各地的共识。
但在取消了药品收入来源之后,医学检查等各项医学服务费用将不同比例地提高,这也是各地的共识,各地也没有提到医院或者医生的收入不能与之挂钩。
那么,包括医学检查在内的各种医学服务的价格上涨,到底与谁挂钩呢?无疑就是医院。医院在没了药品收入后,除了从政府获取贴补之外,提高医学服务费用的积极性也大为空前,这样的积极性虽然对患者不利,但没有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本次河南医改重点提出检查费用不能与医生收入挂钩,目的严防过度检查,他们在医改文件中郑重地提了出来,是值得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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