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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统在医疗反腐中“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 2014-08-04     来源: 赛柏蓝

    显赫的医疗反腐政绩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5日对外通报,1至6月,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80件15257人,同比上升10.2%,涉案总金额22.9亿余元。“医疗卫生”被特别点出,可见检察系统在医疗反腐中“成绩斐然”。

    另据资料,去年一年中全国检察院正式批准立案后共有1727名院长被抓,这还不算被列入调查、双规等范围的人选,这个数字可谓是触目惊心。也不包括医院医生和各科室主任,如果都加起来,那更是一个庞大的数据。

    不但检察院,就连中央巡视组都在关注医疗反腐,至少有两个工作组就医疗机构进行了巡视。

    各地检察院抓医腐败俨然已经成为一项值得鼓励、被民生拥护、也容易出政绩的工作。

    如今年7月31日《检察日报》报道,2012年至2013年,广州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18件1128人,其中越秀区检察院查办医疗卫生系统案件23件23人。仅仅一个区县,一年就查案23件,仅次于政府,在所有领域中是涉及人数最多的。

    看看天津市静海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暂予监外人员情况调查工作,其中第二项为“加强检察,掌握医疗情况。就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出监前病情与出监后复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医疗部门最后认定病情与检察情况是否一致进行核对。”可见,医疗贪腐是检察院反贪的一条重要战线。

    兴国县今年4月在人民网发布消息称,2012年以来,兴国县检察院立案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均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2人,追缴违法犯罪金额173.03万元。

    2006年至2013年间,昆明西山检察院共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12人。经充分研究后将医疗卫生系统列为2014年预防工作的重点领域。

    今年年中,韶关检察机关对2008—2013年所查办的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发布《关于全市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题调研报告》,报告统计,2008-2013年韶关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及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1人——其中受贿罪20人,行贿罪4人,贪污罪4人,挪用公款罪3人;发案单位涉及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7家,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含副职)15人,部门负责人(含副职)6人;其中属于县处级以上要案的有3人。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是韶关医疗机构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两个领域。据统计,过去5年,韶关查办的医疗领域案件涉案金额共1238.1万元,通过办案共挽回经济损失1252.19万元。这些案件全部属于经济类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与商业贿赂相关的受贿、行贿及贪污案件占了总数的90%,罪名高度集中。

    据统计,过去5年里,共查处多家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副院长、药剂和财务部门的正副主任21人,占案件总人数的67.7%,这些人掌握了医药采购的建议权、选择权和财务审批权,成为了行贿人重点拉拢腐蚀的对象。

    类似这样的新闻,数不胜数。可见检察院的医疗反腐似已成为常态。

    检察院怎样查处和预防医疗贪腐

    综合各级检察院在医疗反腐中的报道,可以发现,检察系统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来对医药贪腐进行调查、搜证的。

    一是重视举报信息。个别医药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存在工作中所要回扣、红包,接受药商贿赂泄露招标采购信息等问题,在接到有关举报材料后,检察院控申、反贪等部门积极组织调查核实。有犯罪事实需要立案查处的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情节轻微的责成相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处理。

    二是突出查办重点。如在容易滋生腐败的医药招投标、采购等环节重点调查,组织力量筛选排查、分析研究和判断甄别,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挖出藏身在医药领域危害群众利益的蛀虫。

    三是召开自首大会。如今年5月,山西侯马检察院在全市卫生系统召开了敦促医药购销领域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动员大会,进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会上透露,今年以来,侯马检察院全面开展了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先后查办了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0人,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该院在全市卫生系统召开限期自首动员大会,要求犯罪分子主动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四是惩防并举,宽严相济。在查办案件的同时通过相关典型案件,让违法犯罪人员受到法律追究,也让更多同志受到教育。如兴国县检察院向该县卫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警示教育讲座3场,受教育人数500余人次。如今年初,昆明西山检察院与云南省肿瘤医院举行工作座谈会,共同研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陕西澄城县检察院与县人民医院举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16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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