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食物并不仅仅是当天吃剩下、放到第二天的食物。放置时间超过8~10小时的食物都属于隔夜食物。 切开的西瓜、海鲜、豆制品、乳制品、绿叶蔬菜、熟食等,不宜在夏季室温下存放一整夜,这样容易导致细菌超标,造成腹泻等疾病。 提醒大家,隔夜食物再吃时,一定要彻底加热,采用蒸、煮、炖、炒等方式热透,这样能杀死绝大多数细菌。 来源:《大众健康》杂志 作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副研究员、注册营养师 宫伟彦 审核: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张宇 策划:余运西 王宁
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
2025年4月22日,协会党支部组织召..关于收取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学习八项规定 增强警示教育
近日,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持续合规 提质创新》 2025年度四川省
2025年3月24至3月27日,四川省医药..关于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