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专家看点
专家看点
赖诗卿:三医协同探索药价形成机制
发布时间: 2024-04-09     来源: 医药经济报



“三医”协同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医保、医疗、医药三个维度的协调发展与深度融合,以系统集成、协同治理为引领,改变传统的、垂直的管理方式,利用经济杠杆赋能协同,实现单中心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将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和健康福祉的需求。

医保引导下的“三医”协同是通过利益传导机制促进医、药、保、患多方利益格局重塑和治理体系重构,运用经济杠杆协调医药供给和引导资源配置,不断推进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01
以战略性购买为抓手
实现“两个转变”

医保之所以能够引导“三医”联动改革协同治理,是因为其具有强大的战略购买能力。医保引导下的“三医”协同将迈向“两个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利益传导转变,从传统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以医保战略性购买为抓手,形成药品价格机制、医保支付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和综合监管机制。

在制度设计方面,“三医”协同发展更加注重优化服务,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此外,一系列政策更加注重协同联动,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各方面之间、医疗保障领域和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着力构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同时,“三医”协同更加注重精细管理。以精准、精细、精致思维转作风、提质量、增效益,将精细化管理融入医保工作全过程。而在制度探索方面则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现有成熟稳定的医疗保障制度及待遇保障机制,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中国特色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协同发展趋势

医疗服务体系方面,将更加重视医疗服务的高品质、均衡性和可及性;分级诊疗、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是两大主题;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路径和机制;推动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以创新为引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建立符合中国临床实际的药品价值评估体系和医保准入价值评价标准;鼓励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和高质量仿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药品集采、国谈和价格治理为创新药腾出空间,国采每年节约的1600多亿元中的近60%腾给了国谈创新药的新增医保支出。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实现仿制药替代,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供窗口期,为实施医务人员薪酬改革和年薪制创造了条件,让患者得到实惠。

 

02
优化医保支付机制


随着医保改革的深入,医保制度将不断完善,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优化支付方式等都将有助于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和满意度。

如今,医保部门将更加注重价值购买,通过优化医保支付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服务。同时,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防止过度医疗和不合理用药等行为。事实上,在药品价格方面,政策坚持企业自主定价原则,倡导更好地发挥政府指导作用,促进医保支付标准持续引导形成合理的药品市场价格。

集采渐入佳境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已经进入市场成熟期的大品种,国家医保局采取集中采购的办法,通过引入“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竞争机制,实行招采合一、保证使用、保障质量、保障供应、保障回款、激励约束、信用评价等联动机制。

价格管理稳步实施

对于处在市场稳定期的产品,国家医保局主动开展价格管理和价格监测,尤其针对“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剂型、规格、厂家)发布监测价,对中选药品在非主供地区实行1.5倍价差控制,并通过价格联动、限价挂网等方式,引导企业自纠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

国谈准入激发创新

对于药品价格较高的独家品种,国家医保局实行医保谈判准入,在供需双方基于价值定价与付费引入博弈机制。在此之前,国家医保局经历6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从主观到客观,从定性到定量,从经验评审逐步走向客观评审,谈判规则和机制持续优化、准入路径清晰透明。2023年,通过引入创新药分类标准,基于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和公平性四个维度,医保将创新药分为四大类:突破、改进、相当和不及,并结合药物经济学评价,采取价格分类管理的策略,并创设简易续约规则。一大批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优良的创新药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极大激发了企业创新动力。

探索首发价形成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医保局正在围绕“首发价格”探索新的政策,增加首发挂网集中受理模式。2024年2月5日,国家医保局公开征求《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 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从药学、临床价值和循证证据三方面对创新药价值进行评价,将新药按分值分为高、中、低三个类别,由企业自主填写自评量表,医保分类办理,将价格、挂网、采购等政策资源向真创新、高水平创新倾斜。赋分机制将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最终形成新药价格市场机制。

 

责任编辑:张蓝飞、张松
首发于《医药经济报》总第4577期 

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