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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2440亿美元市场蛋糕 谁会是国内CXO独角兽?
发布时间: 2021-06-04     来源: 新康界

国内CXO发展进入高光时刻

CXO是医药合同外包服务,包括CRO、CMO、CDMO三个细分行业。其中CRO即医药合同研发服务,CDMO、CMO即医药合同生产服务。在新药研发过程中,通过医药合同外包,制药企业或生物科技公司委托药物研发生产公司提供专业化研发服务,提供生产药品所需技术工艺开发、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制剂生产等。

CRO侧重于实验阶段小批量化合物的药物研发,CDMO侧重于生产工艺的优化。CDMO需要企业将药品进行自主优化后再进行大规模生产,而CMO只负责将药品批量生产,不进行自主创新。目前医药CXO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多数企业面临业务转型,通过发展一站式平台,可以丰富自身业务。

近年来,中国CXO市场在飞速发展。据相关数据统计,中国医药CXO市场规模由2013年的702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1,43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80%。预计到2025年中国CXO市场规模预将达到2,440亿美元。

图1:中国CXO行业市场规模(单位:亿美元)

2020年我国主要CXO企业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费归母净利润整体呈现增长趋势。2017-2020年国内第一第一梯队的CXO企业(药明康德、药明生物、康龙化成、泰格医药、凯莱英、博腾股份等)CAGR不低于20%。

图2:2020年主要CXO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图3:2017-2020年主要CXO公司营收(亿元)及增速

伴随医药外包行业的发展,中国在CXO技术上逐步积累优势并拓宽产业链布局范围。多数企业在药物发现阶段还未进行业务渗透,所以没有全方位覆盖CRO、CMO、CDMO,而药明生物与药明康德由于属于同一控股人,业务范围完全互补,覆盖全部新药研发阶段。

目前国内CXO企业,药明康德和凯莱英为小分子CDMO龙头企业,药明生物为大分子CDMO独角兽企业,占到大分子市场约80%的市场份额。

中国CXO驱动因素

MAH(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现了药品所有权与生产权的分离,药品上市与药品生产可以分步进行,是推动CXO行业发展的根本因素,允许制药企业、研发机构或学者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委托其他制药企业生产药品,对药品生产、销售的质量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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