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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家药企查账结果公布,恒瑞、赛诺菲等19家企业受罚
发布时间: 2021-04-13     来源: 医谷

刚刚,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正式通报了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结果。结果显示,77家药企普遍存在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体外使用等违规行为,19家医药企业受到了3-5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恒瑞医药、步长制药、赛诺菲等药企均在处罚之列。

2019年6月,财政部加急发文,对77家药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销售费用真实性、成本真实性、收入真实性等多方方面,括赛诺菲、施贵宝等国际知名药企,以及复星医药、恒瑞医药、步长制药、上海医药等A股多家上市药企都被列入该检查名单中。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检查通知,14个监管局采取就地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5户医药企业开展检查;31个财政厅(局)采取就地检查方式,每个财政厅(局)检查2户医药企业。

目前,检查结果公布。

公告称,经查,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方面,例如,江苏豪森药业2018年列支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后附部分发票经查询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涉及金额1.29亿元;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方面,例如步长制药以咨询费、市场推广费名义向医药推广公司支付资金,再由医药推广公司转付给该公司的代理商,涉及金额5122.39万元。

援引第一财经的报道,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和医保局所做的这次联合检查,对整个医药企业及其销售代理公司,医药代表都做了“强穿透”式的检查,发现了大量资金“体外循环”,这对于摸清医药产品的价格形成过程以及推动带量采购等医药改革都起到了好的效果。目前财政部和国家医保局正在协商建立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常态化机制。此外,根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2条的内容,即使企业涉及金额超亿,也只能处以最高5万的处罚。目前《会计法》正在进行修订,提高处罚金额是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 | 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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