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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专项整治确保两节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 2013-12-31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各族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青海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就开展两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两节食品药品安全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责,统筹抓好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牵头责任部门。各地、各监管部门要以初级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8个环节为重点环节;以米、面、食用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酒类等节日期间大宗热销食品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牧区、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药品和假劣中药饮片、违反GMP、GSP规定生产经营药品、保健品违法宣传功效等行为。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线,了解真实情况,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实际问题,确保两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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