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78号公告,批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成都口岸的药品(含生物制品)通关备案工作,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承担成都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这标志着在新药品监管体制下,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监管资源大整合、技术能力大提升、专业服务大拓展”、建设药品高质量发展生态圈迈出重要一步,四川省在已有化学药品进口通关备案职能基础上,新增生物制品进口通关备案职能,将为全省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注入更大动力。
据了解,早在今年7月29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大中就已带队到成都海关进行工作衔接,双方在专项工作组织保障、管理学习、企业需求以及地方政府支持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共商高质量推进成都口岸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杜然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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