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3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曝光了近期监测发现的6种在广告中引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以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违规宣传的违法广告药品名单。
这6种违法广告药品分别是:安徽东芝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佰独克灵仙片、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安宁丸、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郭氏清淤方、辽宁华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疏风再造丸、老拨云堂生产的拨云复光散、国药准字为Z20025863的参蛤平喘胶囊。这6种药品在广告宣传中引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或“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和经济利益。
自公告之日起,这6种药品将在太原市全面停售。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将把公告中涉及的药品品种纳入重点监管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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