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随着对第一批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的结束,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即将启动。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日前表示,力争用3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缺乏长效补偿机制、僵化的人事编制制度、医药价格难理顺等问题,使县域医改加速乏力。
多地补偿“力不从心”
推进县域医改,政府投入至关重要。2012年,第一批全国18个省份311个县(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后,中央财政按每县(市)300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不过记者了解到,由于部分地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到位,由取消药品加成造成的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偿“力不从心”。
因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对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也有所区别。总的来说,东部地区主要靠市场—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而像青海、宁夏、陕西等西部地区主要靠政府加大投入。
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副调研员舒言向记者表示,山西省国家贫困县较多,首批试点的34个县财政状况较好,目前缺口问题不明显。但新增的49个试点县,部分为贫困县。
山西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试点财政补偿办法是,由县级财政按核定的药品加成收入的60%予以补偿,40%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其中,县级财政补偿由省级财政核定后列入省对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财政予以足额补偿。中央财政安排的每个县300万元的补助资金,山西省用于医院的基本建设。
但在具体操作中,最终达不到40%的补偿标准。经济状况较好的县可由县财政补助,而财政状况较差的县就会存在补偿缺口。“县级医院的服务价格不能再调了,再调就比目前省里的三甲医院还高了。可以说这是一个瓶颈。”舒言说。
山西省部分试点县实行县财政“保底政策”,确保“取消多少,补偿多少”。山西阳泉市,盂县、平定两所人民医院参与试点,但阳泉市财政局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经测算,2013年5~6月份,平定县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增加的收入为9万元,可以弥补不足30%;盂县增加收入2万元,只弥补2%。由于县级财政收入形势紧张,县“财政保底”政策尚未实现,还有20%~30%的缺口,目前只能由医院承担。
随着对第一批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的结束,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即将启动。对中央此前拨付的每个县3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地方都在观望。
去年10月,湖南省8个县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祁阳县从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改革。祁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奉毅告诉记者,前8个月,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收入部分的亏空约为700万元,其中80%可以由提高床费、手术费等项目收费来补偿。
“预计今年财政补偿200多万元就够了。”奉毅说,目前中央财政补助300万元,省财政补助100多万元,县财政100多万元,一共500多万元补偿三家医院是没有问题的。
但他也表示,未来中央财政300万元的补助如果不能持续,全部由省和县财政负担,是否补得起还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