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内新闻
好消息,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可以加印CFDA发布的官方标识
发布时间: 2018-02-27     来源: CFDA药品审评中心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关于规范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通知》,对标识参数予以规范,具体如下:

关于规范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通知

为落实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规范“‘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使用,现将标识规范参数予以发布,请企业参照使用,具体请见附件。

企业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办工作人员。

联系人:刘冬

联系方式:liud@cde.org.cn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