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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药品集中采购10年 药价最高降94%是怎么做到的?
发布时间: 2017-08-02     来源: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许雯

受访专家:

 

江 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

  

傅鸿鹏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杜 波 四川省卫计委巡视员杜波

 

 

药品招标采购后价格不降反升、低价药品“招标死”……在我国已运行十余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屡屡陷入争议。

所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指的是按现行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都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竞价采购,形成药品目录及招标价。

封面新闻(thecover.cn)近日从四川省卫计委获悉,作为全国首个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省份,四川2016年底已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较上年同比下降近11%,预计全省减少药费支出近40亿元。经本轮药品招标采购后,同通用名下药品价格与10年前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达42%,最大降幅品种达94%。

有关专家在采访时指出,药品集中采购在可见时期内都是重要政策工具,并且在世界范围看,政府直接组织或引导组织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是主流趋势。

药品集中招采模式始于四川

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格局的形成,始于四川省2006年省级采购平台的建设。

“此前,各地都是执行以地市为单位、以社会第三方中介为代理机构的集中采购,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新问题新矛盾很快出现。”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傅鸿鹏告诉封面新闻,其中最为突出是中介行为不够规范和监管困难,其次是地市级招标对市场整合不够,采购规模不大,企业疲于因对。

2006年,四川率先在全国建立政府办省级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集中挂网限(竞)价采购,一举突破了当时采购工作面临的两个核心问题,很快被全国推广。2014年四川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上网阳光采购,2015年将医疗器械纳入省药采平台备案采购,2016年又将第二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纳入集中采购。

“10多年来,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优化调整采购方式,基本实现了对医疗机构医药行为的全面监管,采购价格也显著降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杜波介绍,2016年底四川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3136个产品中标。药品集中采购后,药品价格较上年同比下降10.59%,预计全省减少药费支出近40亿元。

而据统计,经本轮药品招标采购后,同通用名下药品价格与10年前的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2%,最大降幅的品种达到94%,降幅达50%以上的药品数量占总挂网药品的27%。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3年间,年平均降幅达7.35%,年均节约采购资金3.2亿元,对缓解看病贵、节约医保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医改的核心目标之一,而广义的以药补医,涵盖药品、耗材、检验等不同形式,而非仅指药品。“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集中采购后,人们普遍担心的是以耗材补医、以检查补医,并且这一担心并非毫无依据。”傅鸿鹏认为,四川药械招标采购集中了药品、耗材、诊断试剂、医用设备和二类疫苗,基本涵盖了所有医用专业物资,“如果能有效落实五位一体采购,就可以为全面彻底切断这些变通的以药补医途径打牢基础。”

“集中采购不是简单物资采购,可预防腐败”

在傅鸿鹏看来,集中采购不是简单的物资采购,还具有规范医院物流管理、预防腐败的政策功能。

“任何一个研究探索集中采购政策的人,不论是学者还是决策者,都不能忽视这样的背景和客观价值。中国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不仅是采购员、服务员,还是监督员和管理员。”傅鸿鹏说。

杜波表示,四川药品、第二类疫苗、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医用仪器设备“五位一体”药械采购监管体系,对医疗机构医药行为的监管端口不断前移,已从原来的事后监督转变到事前和事中预警、及时纠正,实现了对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使用全过程实时监管。

“去年以来,省平台对405家医疗机构发放高值耗材价格异常预警书1391份,有效控制了不规范采购行为发生。”杜波说。

傅鸿鹏认为“五位一体”格局的形成,全面扎紧医疗机构医用物资入口,从量变到质变,使得集中采购真正成为医疗机构监管重要手段,全面发掘提升了采购机构的功能,是对集中采购政策价值的再发现。从事后监督,转变到事前和事中预警纠正,正是这种监管职能被发现的另一个表现。

“四川药械集中采购重视全程监管,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及时预警,及时纠正,这是很重要的创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江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指出,经济领域可以以事后监管为主,因为市场是有效的。但是在药品流通这个领域,如果事前事中不监管好的话,事后出问题就来不及了。

傅鸿鹏提醒,随着医改推进,中央允许开展医院和地市级层面采购探索,四川省也允许有关试点。但要认识到,这些采购形式只是对集中采购政策商品交易功能在范围上的调整,在目前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来看,集中采购的监管职能只会越来越强化。国家之间、企业之间存在着永恒的竞争,政策之间也存在竞争,但要坚持主动作为。

“药品集中采购仍将是主流趋势”

目前,受到医改政策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呈现多样化发展形式。出现了医联体采购、GPO采购、挂网限价(阳光)采购、地市联合采购、省级联合采购、省级入围地市确标等形式。

长期以来,废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呼声不绝于耳。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多次发出集体呼吁,废除或修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目前国内对集采政策提出的问题,恰恰是改革处于中间阶段的反应。态度最为激烈的,并不是医院,而是药企。”傅鸿鹏认为,药品集中采购在可见时期内都是重要政策工具,并且在世界范围看,政府直接组织或引导组织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是主流趋势,不以公立医院数量多少和筹资机制的差异而有重大调整。

他举例称,欧盟调查27个成员国里有17个,澳洲2个国家,美洲的加拿大等都是如此。当医改目标达成,激发公立医院控制药价的动力后,这时放开自主采购,公立医院反而会自发寻求联合,最有效的联合自然是其举办主体,即区域性政府主导的联合。公立医院和政府采购机构的联系只会更加紧密,合作更为顺畅。

傅鸿鹏同时指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发展到今天也不断面临新挑战新问题,目前仍面临一些难题待破解,比如耗材器械的集中采购方法、质量一致性评价完成前的经济技术指标评审等,“这些都迫切需要中国式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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