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布该省药品交易平台第一季度药品配送率低于60%的6家配送企业名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请福建省松溪县松溪药业有限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康宏医药有限公司、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国投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医药公司接此通知后,立即就本企业配送业务进行核查,并于5月16日前将书面核查材料反馈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内容来源:医药手机报整理
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召开第七
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第七..关于召开第七届六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四川省医..“两新联万家,党建助振兴”甘孜行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新工委、省市..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
2025年4月22日,协会党支部组织召..关于收取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学习八项规定 增强警示教育
近日,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持续合规 提质创新》 2025年度四川省
2025年3月24至3月27日,四川省医药..关于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