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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发布
发布时间: 2013-09-02     来源: 安徽省卫生厅

  8月26日,安徽省卫生厅以皖卫中医药〔2013〕15号文件发布《安徽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此前,该规划已经充分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报请省政府同意。
  规划提出到2015年,建成2个国家级传统医学临床教学科研基地,重点建设10个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培养100位名中医,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总结推广100个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研制开发100个有独特疗效的医院中药制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其中85%的中医科建设达到标准化,10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中85%可以提供规范化中医药服务。
  为保证发展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
  ——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每个市、县建设好1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新建一所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新建一所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治未病”中心);
  ——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中作用,建设好10个市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
  ——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完成100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为城乡基层培养10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全省60%县实行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遴选100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建成专家传承工作室,配备200名继承人,对1500名中医住院医师开展规范化培训;
  ——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加强对新安医学和华佗医学的整理和研究,加强民间医药的整理发掘和传承创新;
  ——大力发展现代中医药产业,在皖南、皖西和皖北建设若干个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
  ——大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全国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和80%以上家庭;
  ——积极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托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等平台,依托安徽在友好城市、华人华侨和港澳资源的优势,宣传推介安徽中医药文化,扩大安徽中医药的国际影响,推动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将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列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民生工程项目。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中医药的发展。要加大投入,重点倾斜,建立稳定的中医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在医疗保障政策中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规划强调要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全社会共同扶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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