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西省晋中市药监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17年度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
据介绍,此次随机抽取了141家药品零售企业,列入药品GSP跟踪检查名单,其中包括晋中市晋新华药业有限公司、晋中市东泰圣药业有限公司、晋中市我爱我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跟踪检查一律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保证检查真实、有效。
此外,为提高药品GSP跟踪检查的针对性,本年度药品GSP跟踪检查除对随机抽查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质量管理关键环节跟踪检查外,必要时安排相关企业的专项跟踪检查。本年度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应于9月底全部完成,10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若在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反GSP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药品GSP证书》。发现企业存在违反GSP的,由市局负责监督整改,企业整改情况须县(区、市)局现场检查后报市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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