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8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3日依法注销这18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其所持有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失效。18家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药品(体外诊断试剂)经营活动。
18家企业分别是:江西欣众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博利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省上栗县医药公司、江西省井冈山市医药公司、江西新先锋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康顺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紫光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希力医药有限公司、江西汇众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省景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飞宇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利欣医药有限公司、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共青药品配送站、江西华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贝雅特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华友科技有限公司、抚州怀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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