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2014年第八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公告显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络止痛丸”、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康口服液”等药品广告违法。
根据国CFDA“违法广告在线监测系统”提供的数据,2014年10月2日至10月20日,河北省的药品违法广告共142条次,50个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6条次,4个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30条次,17个品种,均发布在报纸和广播媒介。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康口服液”因在某都市报刊发违法广告而“上榜”。
此外,“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络止痛丸(广告中标示名称:陈李济活络止痛丸)”因违法情节严重、发布频次高被曝光。其广告存在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治疗效果及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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