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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批国采,65个品种竞争格局来了
发布时间: 2026-06-30     来源: 赛柏蓝

第12批集采正式启动,新的规则将如何影响竞争态势?

01
竞争分化

6月23日,随着国采办发布《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 1 号)》,第12批集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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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个品种中,注射剂21个品种,占比33%。根据Insight数据库的梳理,截至6月23日,65个品种竞争格局严重分化——从刚过门槛的7家到井喷的67家。

第12批集采1号文件规定,在2026年6月23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批文才能参与本轮集采。也就是说,第12批集采的竞争格局截至目前已经确定。

伏诺拉生片竞争最为激烈,原研企业武田之外,还有66家企业的仿制药过评,不乏齐鲁、正大天晴、科伦、东阳光药、石药欧意等。紧随其后的,维生素B6注射剂(51家)、沙库巴曲缬沙坦片(36家)、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32家)、艾沙康唑注射剂(25家)、头孢他啶阿维巴坦注射剂(21家)。

大约15个品种将难免一场激烈的竞争。

从目前业内流传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从“6进3”开始,入围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家。对于竞标企业达67家的伏诺拉生来说,仅15%的企业能进入竞价阶段,85%将在竞价阶段出局。

竞争烈度第二梯队的品种有,七氟烷吸入剂(11家)、碘普罗胺注射剂(11家)、替考拉宁注射剂(12家)、万古霉素注射剂(11家)、地屈孕酮片(14家)、恩扎卢胺片(13家)、艾拉莫德片(17家)等29个品种。

推演入围率大致在50%—67%之间波动,比如,10家→6家(60%)、11家→7家(64%)、12-13家→8家(62%—67%)、14-15家→9家(60%—64%)、16-20家→10家(50%—63%),约三分之一的竞争者将在竞价阶段被淘汰。

还有差不多20个品种的竞争处于温和区间,竞标企业在7-9家之间,代表性品种包括,他克莫司胶囊(7家)、卡铂注射剂(7家)、表柔比星注射剂(7家)、环孢素软胶囊(8家)、巴瑞替尼片(9家)等。

在竞价阶段过半企业入围没有悬念——7家→入围4家(57%入围率)、8家→入围5家(63%)、9家→入围6家(67%入围率)。

02
规则升级

仅从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来看,第12批集采规则的细节优化相较于前一批在20条以上,如首次以公式形式向企业公开了最高有效申报价的确定方法,此外直接影响企业报价、分量策略的更是不在少数。

影响最大的条款可能是旨在反内卷的锚点计算方式改变+2σ带量清零机制。

在第11批集采中,锚点=max(均价×50%, 最低价),在第12批中拟优化为锚点=max(最低价, 均价-1σ)。此外,第12批在新增的“价格离散度纠偏”中引入2σ带量清零机制,直接冲击了企业的探底报价策略。

标准差是统计学中衡量一组数据离散程度的核心指标。

假设一组报价(单位可比价)为:0.5、0.6、0.7、0.8、0.9(元),均值为0.7。每个数与均值的差距(偏差)分别是-0.2、-0.1、0、+0.1、+0.2。标准差就是把所有偏差平方后取平均再开方:σ = √[ Σ(xi - μ)² / n ]。

也就是说,第11批用“代数平均”定锚,第12批用“统计分布”定锚,后者能自适应不同的竞争格局。

在第11批中,报价如果足够低到成为最低价且低于均价50%,可以拉低锚点,但是在第12批中,如果极端低价是单个离群值,报价越极端σ拉得越大,μ-σ锚点可能出现回弹;但如果大量企业同时报出低价,μ和σ同步走低,回弹效应会减弱。

报出“异常”极端低价的企业,自己可能掉到μ-2σ以下被归零带量,基于带量清零的后果,预计极端低价的案例可能减少,报价会向均线附近集中。

如果报价分布接近正态分布,低于μ-2σ的概率大约是2.3%。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来说,如果需要报一个跌入μ-2σ的价格才能中选,不如接受在复活通道中选——复活通道即使只给3折带量,也比0带量好。

多重复活机制,尤其是新增的不带量复活,对于参比制剂(原研药)是一个全新的战略选择。接受锚点3倍以内的价格,以0带量的身份中选,获得一个更好的处境——在第11批,原研药要么硬拼价格跟仿制药抢量,要么彻底出局失去“中选”标签。在第12批集采中,有望以中选身份保持挂网资格,靠品牌和临床偏好获得处方。

总体来看,三重复活机制对于报量大的企业,在价格策略上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是在开标阶段直接拼价格,还是留到复活阶段考虑选择怎样的量价挂钩方案。

分量方面的重要变化还有,带量比例从50%—80%升至60%—80%,中选企业的保底量更大。

报量部分,除医疗机构按厂牌填报用量外,基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12批提出量少不考核到厂牌的因地制宜策略。

此外,供货违规处罚从5年延长至6年,倒逼企业对供应能力的承诺更审慎;关联企业新增“直接管理关系”,集团内子公司/关联公司需更评估是否被合并计算为一家;不能通过换包装来变相降价,也提高了生产阶段的合规压力;以及儿童规格差比价1.7,有儿科规格的企业可以借此获得更好的定价。

第12批还专门为多组分复合制剂(如复方氨基酸)新增了“按标号合并”规则。这个品种将第一次在规则层面明确“18AA/20AA等标号按适宜颗粒度合并,满足竞争格局的主品种正常竞价,其他标号接受中选价一定水平可视同中选”。实际执行中的“一定水平”是多少,后续可以重点关注。

就讨论度居高不下的知识产权问题,第12批明确:不能作出无侵权承诺的企业,已在省级平台挂网的必须撤网。仿制药企业在申报前需要更审慎地评估自己的专利风险。

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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