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编辑:水晶
10月28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了2条动态,均与第11批药品国采有关。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和《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标中选产品满足临床和患者多元需求》。
《文件》指出,2025年10月27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中选结果。
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445家企业的794个产品参与投标,其中272家企业的453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
本次集采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决策部署,总体实现“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预期目标。
其中,提高投标企业资质门槛,促进“保质量”。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同类型药品生产经验,同时要求投标药品所在生产线2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后期药监部门将对中选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引导企业理性报价,旗帜鲜明“反内卷”。本次集采竞争激烈程度远高于前十批集采,但通过1亿元以下规模产品不集采、设置“锚点价”防止极端低价冲击、引入复活机制、事前反复宣介引导企业科学报价等措施,保持了较高中选率,中选产品平均价差较此前批次明显缩小。
《文件》明确,按照采购规则,11家拟中选企业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
本次集采拟中选结果公示后将正式发布,预计全国患者于2026年2月用上新一批质优价宜的中选药。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5-1)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按照采购规则,部分拟中选企业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公示期间未提交相关声明的,取消中选资格,并列入“违规名单”。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受理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服务科
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表(GY-YD2025-1)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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