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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李燕: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规避低水平创新内卷
发布时间: 2024-03-11     来源: 赛柏蓝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提交《关于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的建议》。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民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现实空间。当前,我国医药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获批新药数量屡创新高。但中国医药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行业“内卷”、创新能力不足、高质量创新成果少、整体国际竞争力偏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政策的系统性建构、体系性整塑,进一步发挥好政策的集中组合效应,充分释放民族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新活力,现提出以下建议:一、建议坚持系统理念,持续优化药物研发环境。二、建议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切实奠定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根基。三、建议构建协同创新转化机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四、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等政策,保障发展可持续。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命脉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研发生产更多适合中国人生命基因传承和身体素质特点的“中国药”。这些重要思想、重要论述,把医药产业尤其是生物医药产业定义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不竭动力。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人民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现实空间。当前,我国医药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获批新药数量屡创新高。但中国医药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行业“内卷”、创新能力不足、高质量创新成果少、整体国际竞争力偏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政策的系统性建构、体系性整塑,进一步发挥好政策的集中组合效应,充分释放民族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新活力,现提出以下建议:

01
建议坚持系统理念,持续优化药物研发环境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系列促进药物创新研发的举措和指导原则,引导行业增强原始创新能力,赢得国际市场竞争力。但我国创新药起步晚,在资源积累、要素集聚、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国外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体现本国民众利益至上、本国产业利益至上,已成为FDA等监管机构的普遍做法。新时代的中国药监面临新的任务,往往面对“既要、又要、还要”的不易,更要承担监管、发展、利益多期叠加的挑战。建议在进行国家药品监管制度顶层设计时,既要保证监管的科学性,也要统筹民众利益、产业发展;既鼓励创新,又正视我国制药产业发展阶段和实际,在规避低水平创新导致的“内卷”,避免给低水平创新产品“保护”的同时,对企业创新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和支持。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政策会商和部际联动,综合性政策共同谋划,专门性政策相互衔接,密切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综合治理。

02
建议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切实奠定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根基

我国医药产业、头部医药企业目前处于“仿转创”的爬坡过坎期,需要加大释放政策红利,不断培育巩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议在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国家平台上给予民营医药龙头企业单独申报通道,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过程中提升企业专家比例,提升产业化应用科技创新项目比例,探索建立重点科技型企业成果和科研项目直报渠道,给真正具有创新实力和能力的企业更多“阳光雨露”。

03
建议构建协同创新转化机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具体到医药产业的创新,不论是欧美国家的医药发展史,还是中国医药产业的自身实践,都不能仅依靠其中某一个环节的单打独斗、单兵作战。这是因为每一个创新药物的成功上市,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即“十年十个亿”,经历“九死一生”、“十年磨一剑”。因此,一个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系统内产、学、研、医等各环节的协同创新至关重要。

建议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开展有组织的科技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集中最优势资源,组织国内该领域最顶尖、最资深、具有最强优势的单位组成最强“战队”,共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搭建起“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成果转化“桥梁”,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家出题、科学家答题”协同创新转化机制,通过政府资金引导上游开展基础研究,明确下游承接转化的责任、目标、验收标准以及产生效益对上游研究的补偿机制,同时建立基于专项目标达成的专项退出和纳入机制,有效疏通从创新源头到产业转化间的堵点,促进科研成果高效转化。

04
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等政策,保障发展可持续


近年来,我国在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进一步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创新药自身尚存在上市时间短、民众认知不足、价格相对偏高等不足,进入临床使用面临着“入院难”、“入医保难”及“支付结构单一”等问题,医患可及性差。为此,建议充分考虑创新药的实际特点,在市场准入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环节通盘考虑(可参考短缺、急抢救药的成功做法),整合解决。

一是,针对目前各地对于创新药挂网存在的限价要求不统一、挂网路径不一致、创新药界定标准不统一等政策差异问题,建议医保部门规范明确新上市创新药的范围和价格规则,开通快速挂网通道,确保创新药上市后及时获得挂网准入资质。二是,在严把药品生产质量关和订购关的基础上,建议放宽“一品两规”限制,通过开展药品综合评价或药品价值评估等方式,盘活新上市、高品质药品的进院渠道。三是,目前医疗机构采购创新药的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药事会召开频率低、药品通过数量少的问题,创新药准入无门。建议加强医疗机构对创新药合理配备使用的重视,必要时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要求医疗机构定期、系统的开展新药准入工作,保证创新药的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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