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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本土医药研发路径分析
发布时间: 2014-06-24     来源: 药品资讯网信息中心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医药产业也是特殊的产业;医药产业的发展规律除了与宏观经济相关,更受到国家政策法规的影响,作为医药产业的源头——医药研发(R&D),其发展变化轨迹,更是与药品审评政策、注册管理办法的变化息息相关。

    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本土的医药研发从最初的“仿标准”,到如今的“质量源于设计”之研发理念深入人心,从单纯的仿制到摸索着创新,走过了一段崎岖又艰难的道路。

    医药研发历史脉络

    1998年之前,药品审评属于卫生部管理,研发处于孕育期。

    1998年4月,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于1999年5月颁布实施《新药审批办法》,标志着药品研发进入萌芽期。该阶段,新药的概念是未在国内生产的药品,而外国公司在国外生产并且进口到中国的药品、中国仿制了也属于新药。这个阶段的药品研发技术水平很低,懂研发的技术人员也非常稀缺,主要集中在高校和国有研究机构。由于没有形成市场化,研发也相对比较规范。

    2002年12月份颁布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版),医药研发进入了成长期,由于这个办法将改变剂型的药品也作为新药,于是导致了所谓的改变剂型的“新药”泛滥成灾,比如片剂改胶囊、分散片、颗粒,小针改冻干粉针、大输液,大量的中药保护品种被改剂型,北京、南京、济南三个城市的研发公司最多,很多药品的代理商也开始委托研发公司改剂型注册药品批文。

    2005年5月1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版实施。2005年春,药品研发进入了最后的疯狂,几乎很少有企业肯埋头做试验,都进入了编造数据、复印资料的阶段。随着2006年郑筱萸、曹文庄等人的出事,药品研发行业重归于沉寂。

    2006年,药监局局长、司长落马,药监局进入了过渡期品种整理阶段,这个阶段全国进行了政治运动式的注册大核查,绝大多数的品种都被退审。这对国内的医药研发是个毁灭性的打击。

    2007年,邵明立上台后,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出台,改变剂型不再被认为是新药,药品的审评开始向国际靠拢,审评尺度也更加严格,门槛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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