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综药注〔2019〕102号 |
2019年12月10日 发布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变更成都药品口岸相关机构的公告》(2019年 第78号),你局负责成都口岸的药品(含生物制品)通关备案工作,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承担成都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根据《关于实施〈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3〕320号)有关规定,自本文发文之日起,启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备案专用章,印章样式见附件。原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备案专用章同时废止。
附件: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备案专用章式样 2.成都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3.成都口岸药品检验所联系方式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19年12月9日 |
协会就制药工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到制药企
今年4月23日, 协会举办了“四川省..关于收取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关于举办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拟新任质量
各相关企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2024 年度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
自我国发布2010版药品GMP之后,执..四川制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隆重召开
为帮助我省药品生产企业贯彻、实施..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 召开第
2023年12月12日,四川省医药保化品..协会党支部开展革命史迹教育
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章程
会徽设计说明: 本标志以表现四..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