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今年将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由950家扩大到不少于1600家。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指定具备条件的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2013年末在东部省份不少于60%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设置1个哨点医院,中西部省份不少于50%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设置1个哨点医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定期汇总分析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告哨点医院工作情况。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与食源性疾病监测结合起来,加强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溯源分析工作,及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监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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