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日发布新修订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简称药品GSP)。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药品GSP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是我国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16年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据 《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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